2022年戴某通过司法拍卖形式购得温州市鹿城区A小区商业用房。该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总平面图载明配建地面商业停车位23个。2024年,戴某与该小区业委会就该配建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出现争议。戴某认为其在购得商业用房后,一并取得商业停车位的使用权。但A小区业委会认为上述车位使用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,不…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条: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2022年8月16日,申请人方某与被申请人浙江xxxx学院签订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》;2023年5月29日,方某向浙江xxxx学院提出离职申请,校方人事处于2023年5月30日回复“若学校第一次不同意,需要六个月后再提交,符合约定,你也做好心理准备”。后因双方就方某的离职事宜协商未果,方某于2023年7月10日向温州劳动人事仲裁院就离职事…
2023年4月11日,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《2022年度消费维权(侵权)十大典型案例》。旨在通过发布案例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;倒逼生产者、经营者以问题为导向,满足消费者需求,改善供给侧结构,保障安全、便利消费,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